隨著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及各種植物激素在生產中的廣泛應用,農作物藥害時有發生,常給農業生產造成很大損失。因此,掌握農作物藥害的診斷方法,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甚為重要。
一、藥害的診斷。農作物藥害,一般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殘留型藥害。這種藥害的特點是施藥后當季作物不發生藥害,而殘留在土壤中的藥劑,對下茬較敏感的作物產生藥害。如玉米田使用西瑪津除草劑后,往往對下茬油菜、豆類等作物產生藥害。這種藥害多在下茬作物種子發芽階段出現,輕者根尖、芽梢等部位變褐或腐爛,影響正常生長;重者爛種爛芽,降低出苗率或完全不出苗。這種藥害較難診斷,容易和肥害等混淆。可采用了解前茬作物的栽培管理情況及農藥使用史,土壤測試等措施診斷,防止誤診。
2、慢性型藥害。這種藥害,施藥后癥狀不立即表現出來,具有一定的潛伏性,使作物生長受阻,果實風味變差等。這種藥害往往很難診斷,易和其他生理性病害相混淆。診斷時,可采用了解病蟲害的發生情況,施藥種類、數量、面積和植株對照的方法診斷。
3、急性型藥害。這種藥害具有發生快、癥狀明顯的特點,一般在施藥后幾小時到幾天就可出現癥狀,一般表現為作物葉片出現斑點、穿孔、焦灼、卷曲、畸形、枯萎、黃化、失綠或白化等。根部受害表現為根部短粗肥大,根毛稀少,根皮變黃或變厚、發脆、腐爛等。種子受害表現為不能發芽或發芽緩慢等。植株受害表現為落花,落蕾,果實畸形、變小、出現斑點,褐果,銹果,落果等。這種藥害多是由于過量使用農藥或是使用農藥進行種子處理不當所致。
二、補救措施。農作物發生藥害后,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以下補救措施:
1、噴施中和劑。針對導致藥害的藥物性質,使用與其性質相反的藥物進行中和緩解。如發生硫酸銅藥害后,可噴0.5%的生石灰水解救。樂果等有機磷農藥產生藥害后,可噴施200倍的硼砂溶液1-2次。
2、噴施解毒劑。如多效唑等抑制劑或延緩劑造成為害時,可噴施“九二○”溶液解救。
3、噴施強氧化劑。高錳酸鉀是一種強氧化劑,對多種化學農藥都具有氧化、分解作用,可用3000倍高錳酸鉀溶液進行葉面噴施。
4、灌水降毒。因土壤施藥過量造成的藥害,可灌大水洗田,一方面滿足作物根系的吸水需求,增加作物細胞水分含量,降低作物體內農藥的相對濃度,另一方面灌水能降低土壤中農藥濃度,減輕農藥對農作物的毒害。
5、噴施生長調節劑。根據作物的需要,選用葉綠寶、多得、細胞分裂素等生長調節劑進行葉面噴施。能促進作物恢復生長,減輕藥害造成的損失。
6、及時增施肥料。作物發生藥害后生長受阻,長勢減弱,若及時補救氮、磷、鉀肥或腐熟有機肥,可促使受害植株恢復生長。如果是由酸性農藥引起的,可在地里撒生石灰或草木灰,藥害較重的還可用1%漂白粉液葉面噴施。對堿性農藥引起的藥害,可用硫酸銨,過磷酸鈣等酸性肥料。無論何種性質的藥害,葉面噴施0.1 -0.3%的磷酸二氫鉀溶液,或用0.3%的尿素加0.2%的磷酸二氫鉀溶液混合噴灑,每隔5-7天一次,連噴2-3次,均可顯著降低因藥害造成的損失。
7、中耕松土。結合施肥灌水進行中耕松土,可促進作物根系發育,增強植株恢復能力。
8、局部摘除。對因在瓜菜、果樹局部涂藥或灌藥造成的藥害,可摘除受害的果實、枝條、葉片等;如果主干和主枝上產生藥害,還要結合用中和緩解劑或清水沖洗解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