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是指使用農藥方法不當,未嚴格按照要求施藥,而引起被保護的農作物發生各種病態反應,包括由藥物引起植物的組織損傷、生長受阻、植株變態、減產、絕產、甚至死亡等一系列非正常生理變化。如:落葉、落果、葉子變黃、葉斑、凋萎、灼傷、矮化、畸形、植株死亡、品質下降等,即是作物受到了藥害。
一、作物藥害癥狀:
按照藥害癥狀發生的時間可分為急性藥害、慢性藥害、殘留藥害。
1、急性藥害:農藥施用后短時間內(一般10天內)表現出的癥狀,多為出現斑點、失綠、灼傷、凋萎、落葉、落花、落果、卷葉畸形、幼嫩組織枯焦、失綠變色或黃化等。
2、慢性藥害:施藥后藥害不會馬上出現,癥狀不明顯,短時間不易判斷,一般在施藥后10天以上才表現出來。主要是影響農作物的生理活動,大多表現為光合作用減弱、生長緩慢、發育不良、延遲結果、果型變小畸形、早期落果、籽粒不飽滿、品質下降等。鑒別慢性藥害一般應與健康作物進行比較。
3、殘留藥害:是由殘留在土壤中的農藥或其分解產物引起的。由于噴藥時約有半數以上農藥落于地面,這些農藥有的分解很慢,被土壤吸附后慢慢積累,有的殘留期較長,待殘留農藥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影響作物生長。殘留藥害并非本茬施用農藥所致,而是前茬、前多茬作物施藥共同作用的結果,其癥狀表現與慢性藥害相似,實際屬于慢性毒性的一種。
二、引起藥害的原因:引起藥害的原因較為復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農藥:農藥是用于防治病、蟲、草害的有毒物品,超過一定的量,對植物往往也有一定毒害作用,尤其除草劑,其防治對象——雜草與作物之間生理特性比較接近,如選擇性差的話很容易對作物產生藥害。產生藥害的主要因素包括農藥的理化性質、農藥質量、混和使用、施藥量和濃度、包裝容器不潔凈、施藥次數和時間、施藥方法、器械清洗、標簽遺落等。
2、作物:(1)作物種類及品系:各種作物對每一種農藥表現不同的耐藥性和敏感性。(2)作物生育期:作物生育期對農藥的敏感性差異較大,一般在幼苗期耐藥性差,容易產生藥害。(3)植株部位:植株部位對農藥的敏感性差異大,一般莖桿耐藥性強,葉片耐藥性差,所以藥害癥狀首先表現在葉片上。(4)作物長勢:作物營養不良,長勢弱容易產生藥害,反之耐藥性強。
3、環境:作物藥害與溫度、濕度、降雨、風力、風向、土壤等自然環境條件有密切關系。(1)溫度:一般溫度越高農藥活性和作物代謝作用增強,越容易引起藥害。(2)濕度:濕度過大,水分過多容易引起藥害。(3)風:噴施除草劑,由于風引起霧滴漂移造成敏感作物藥害。(4)土壤:沙質土壤有機質含量低,對農藥吸附力弱,易淋溶擴散,對一些土壤處理的農作物易產生藥害。另外土壤PH值對藥害的產生也有關系。
三、避免要害的方法:
1、堅持先試驗后推廣應用:首先要明確該農藥的適用范圍、防治對象、防治適期、用藥劑量或濃度、施藥方法及注意事項等應用技術。另外不同作物、不同生育期對農藥敏感性也不相同,為了擴大使用范圍,就要擴大試驗作物。
2、合理選用農藥:選用農藥既要對防治對象有較好的防治效果,還要求農藥對應用的作物安全無害,因此選用農藥時要考慮作物的敏感性,不可使用對作物敏感的農藥。
3、嚴格控制農藥使用劑量:要嚴格控制使用濃度和劑量,不要隨意加大濃度和用藥量。
4、掌握好施藥時期:在作物具抗性時期內選擇對防治對象較適宜的階段用藥,避免藥害產生。
5、采用恰當施藥方法:根據農藥性能及對作物的敏感性、農藥劑型、天氣狀況確定相應的施藥方法。
6、注意施藥質量:噴藥時農藥溶解均勻后再噴,對已產生分層或沉淀的農藥不要用;同時要注意噴施均勻,選用恰當的噴幅,防止重噴。
7、不要的隨意混用農藥:農藥混用時,使用前先進行試驗,證明確實有效而不產生藥害后才能大面積使用。
四、作物藥害補救措施:
當發現施藥田塊產生藥害,應根據產生藥害的原因和作物受害程度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盡量減輕藥害。
1、清水沖洗:如果噴施錯了內吸型農藥,應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淋洗作物,減少植株對農藥的吸收;如果用錯了土壤處理藥劑,要反復進行田間排灌水洗藥。
2、噴藥中和:對酸性農藥發生的藥害可以噴施堿性農藥進行中和,堿性農藥藥害用酸性農藥或其它酸性物質中和化解。如:波爾多液中的銅離子產生的藥害可噴 0.5%-1%石灰水即可解除,石硫合劑產生的藥害,噴400-500倍米醋液,氧化樂果發生的藥害,可噴200倍液的硼砂液1-2次或用石硫合劑使其分解。
3、施肥補救:作物發生藥害后生長受阻、長勢衰弱,及時補氮、磷、鉀或人糞尿,可促使受害植株恢復。特別對產生葉部癥狀的藥害,增施肥料可減輕藥害程度。
4、加強管理:對受害作物加強栽培管理,一是適量除去受害已枯死的枝葉,防止枯死部分蔓延或受到感染;二是中耕培土,改善土壤的通透性,促進根系發育,增強根系吸收水肥能力;三是搞好病蟲害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