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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除草劑種類繁多,原藥即達數百種。從不同的角度觀察分析,依據不同的分類指標,可將化學除草劑分成若干類,現分述如下。 1.按化學結構分類 按化學結構可分為苯氧羧酸類、苯甲酸類、磺酰脲類、三氮苯類、取代脲類、醚類、苯胺類、酰胺類、氨基甲酸酯類、有機磷類、聯吡啶類、咪唑啉酮類、雜環類、其它有機類、無機類等若干類。 2.按在植物體內的移動性分類 按在植物體內的移動性可分為內吸傳導性、觸殺性兩類。 (1)內吸傳導性除草劑 內吸傳導性除草劑在植株體內移動性強,可通過輸導組織由局部傳導到植株的其它部位起作用。如2,4-D丁酯、禾草靈、百草敵、闊葉散、撲草凈、莠去津、草甘膦、闊草清等。 (2)觸殺性除草劑 觸殺性除草劑在植株體內移動性差,沒有內吸傳導性,只能在植株接觸到藥劑的局部起作用。如敵稗、百草枯、滅草松、溴苯腈、除草醚、五氯酚鈉等。 3.按對植物作用的選擇性分類 按對植物作用的選擇性可分為選擇性、滅生性兩類。 (1)選擇性除草劑 選擇性除草劑通常能有選擇地除殺某些植物,而對另一些植物沒有毒害或毒性很低。如2,4-D丁酯、禾草靈、百草敵、闊葉散、撲草凈、莠去津、地樂胺、滅草松、闊草清等。 (2)滅生性除草劑 滅生性除草劑通常沒有選擇性,各種植物一概除殺。如草甘膦、百草枯、五氯酚鈉等。 4.按對植物作用的時間階段分類 按對植物作用的時間階段可分為芽前處理劑、芽后處理劑、芽前芽后兼用處理劑三類。 (1)芽前處理劑 芽前處理劑通常易于被種子、種根、胚軸、胚芽吸收,在種子萌動發芽、頂土出苗階段除殺效力較強,而在出苗后效力減弱甚至無效,適宜于芽前土壤處理。如地樂胺、氟樂靈、乙草胺、草萘胺、除草醚、五氯酚鈉等。 (2)芽后處理劑 芽后處理劑通常芽后莖葉或土壤處理對雜草的除殺效力較強,而芽前土壤處理無效或效力較弱,適宜于芽后處理。如禾草靈、百草敵、闊葉散、草甘膦、百草枯、滅草松、溴苯腈等。 (3)芽前芽后兼用處理劑 芽前芽后兼用處理劑既適宜于芽前土壤處理,又適宜于芽后處理。如2,4-D丁酯、二甲四氯鈉、撲草凈、莠去津、普殺特、闊草清等。 5.按施用的空間位置分類 按施用的空間位置分類可分為莖葉處理劑、土壤處理劑、莖葉土壤兼用處理劑三類。 (1)莖葉處理劑 莖葉處理劑遇到土壤容易降解或失去活性,植株莖葉表面對其吸收能力較強,適宜于莖葉處理。如禾草靈、百草敵、闊葉散、草甘膦、百草枯、滅草松、溴苯腈等。 (2)土壤處理劑 土壤處理劑在土壤中降解或失活較慢,種子、種根、胚軸、胚芽或植株根系對其吸收能力較強,而植株莖葉表面對其吸收能力較弱,適宜于土壤處理。如地樂胺、氟樂靈、乙草胺、草萘胺、五氯酚鈉等。 (3)莖葉土壤兼用處理劑 莖葉土壤兼用處理劑既適宜于莖葉處理,又適宜于土壤處理。如2,4-D丁酯、二甲四氯鈉、撲草凈、莠去津、莠滅凈、普殺特、闊草清等。
化學除草劑種類繁多,原藥即達數百種。從不同的角度觀察分析,依據不同的分類指標,可將化學除草劑分成若干類,現分述如下。
1.按化學結構分類
按化學結構可分為苯氧羧酸類、苯甲酸類、磺酰脲類、三氮苯類、取代脲類、醚類、苯胺類、酰胺類、氨基甲酸酯類、有機磷類、聯吡啶類、咪唑啉酮類、雜環類、其它有機類、無機類等若干類。
2.按在植物體內的移動性分類
按在植物體內的移動性可分為內吸傳導性、觸殺性兩類。
(1)內吸傳導性除草劑
內吸傳導性除草劑在植株體內移動性強,可通過輸導組織由局部傳導到植株的其它部位起作用。如2,4-D丁酯、禾草靈、百草敵、闊葉散、撲草凈、莠去津、草甘膦、闊草清等。
(2)觸殺性除草劑
觸殺性除草劑在植株體內移動性差,沒有內吸傳導性,只能在植株接觸到藥劑的局部起作用。如敵稗、百草枯、滅草松、溴苯腈、除草醚、五氯酚鈉等。
3.按對植物作用的選擇性分類
按對植物作用的選擇性可分為選擇性、滅生性兩類。
(1)選擇性除草劑
選擇性除草劑通常能有選擇地除殺某些植物,而對另一些植物沒有毒害或毒性很低。如2,4-D丁酯、禾草靈、百草敵、闊葉散、撲草凈、莠去津、地樂胺、滅草松、闊草清等。
(2)滅生性除草劑
滅生性除草劑通常沒有選擇性,各種植物一概除殺。如草甘膦、百草枯、五氯酚鈉等。
4.按對植物作用的時間階段分類
按對植物作用的時間階段可分為芽前處理劑、芽后處理劑、芽前芽后兼用處理劑三類。
(1)芽前處理劑
芽前處理劑通常易于被種子、種根、胚軸、胚芽吸收,在種子萌動發芽、頂土出苗階段除殺效力較強,而在出苗后效力減弱甚至無效,適宜于芽前土壤處理。如地樂胺、氟樂靈、乙草胺、草萘胺、除草醚、五氯酚鈉等。
(2)芽后處理劑
芽后處理劑通常芽后莖葉或土壤處理對雜草的除殺效力較強,而芽前土壤處理無效或效力較弱,適宜于芽后處理。如禾草靈、百草敵、闊葉散、草甘膦、百草枯、滅草松、溴苯腈等。
(3)芽前芽后兼用處理劑
芽前芽后兼用處理劑既適宜于芽前土壤處理,又適宜于芽后處理。如2,4-D丁酯、二甲四氯鈉、撲草凈、莠去津、普殺特、闊草清等。
5.按施用的空間位置分類
按施用的空間位置分類可分為莖葉處理劑、土壤處理劑、莖葉土壤兼用處理劑三類。
(1)莖葉處理劑
莖葉處理劑遇到土壤容易降解或失去活性,植株莖葉表面對其吸收能力較強,適宜于莖葉處理。如禾草靈、百草敵、闊葉散、草甘膦、百草枯、滅草松、溴苯腈等。
(2)土壤處理劑
土壤處理劑在土壤中降解或失活較慢,種子、種根、胚軸、胚芽或植株根系對其吸收能力較強,而植株莖葉表面對其吸收能力較弱,適宜于土壤處理。如地樂胺、氟樂靈、乙草胺、草萘胺、五氯酚鈉等。
(3)莖葉土壤兼用處理劑
莖葉土壤兼用處理劑既適宜于莖葉處理,又適宜于土壤處理。如2,4-D丁酯、二甲四氯鈉、撲草凈、莠去津、莠滅凈、普殺特、闊草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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